大型群聚活動條例 中市擬大鬆綁
台中市平均每年有百場大型活動,市府訂自治條例,規定較中央寬鬆。 圖/台中新聞局提供 八仙塵爆意外後,消防署在104年訂定「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管理要點」並要求各縣市政府訂定相關辦法。台中市105年訂定大型群聚活動自治條例送議會審查,議員認為已有集遊法,不必疊床架屋,兩度退回。市府日前通過自治條例草案,再送議會,較中央規定放寬。3000人以下6天前備齊證件即可申請,宗教民俗、婚喪喜慶大型活動都不必申報。
八仙塵爆意外後,消防署在104年訂定「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管理要點」並要求各縣市政府訂定相關辦法。台中市105年訂定大型群聚活動自治條例送議會審查,議員認為已有集遊法,不必疊床架屋,兩度退回。市府日前通過自治條例草案,再送議會,較中央規定放寬。3000人以下6天前備齊證件即可申請,宗教民俗、婚喪喜慶大型活動都不必申報。
議員李中認為,政府應該更便民,一個月前就要民眾申請,結果舞台、臨時設施前一天才搭好,他堅持縮短申請天數,只強調民眾申請須備齊文件,萬一不及補件,責任自負。
台中市也下修罰款,例如有人命傷亡卻不中止活動者,中央處5到10萬元罰款,台中則規定處3到10萬元罰款,得按次處罰。未申報進行活動,中央規定罰2到10萬元,台中處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消防基層人員表示,發生八仙樂園塵爆案,消防署才訂定管理辦法。因台中大型活動多,且多由公關廠商包辦,自治條例訂定寬鬆可能只對廠商有利,民眾更在意的是安全。
議員認為,草案中規定,如果未依照規定辦理情節嚴重,主管機關可立即要求停止活動。有必要時得要求主辦單位調整活動舉辦日期、內容、規模,要求立法周延但便民,執法則從嚴。
消防局長曾進財表示,台中市每年約有100場大型聚眾活動,平均每周兩場,以演唱會與路跑等性質居多。
消防局今年再提「台中市大型聚眾活動自治條例」草案,市政會議通過後已送議會,議員們熱烈討論,要求市府比中央的要點「罰得輕、管得少」方便民眾。
台中市草案大鬆綁,以申請日期為例,中央訂定1000人以上須在15天前申請,3000人以上在30天前申請。台中市對半砍,1000人以上6天前備齊文件申請、3000人以上則在15天前。
桃園、彰化與南投都比照中央,桃園另立規定,廟會民俗節慶群聚活動超過1000人以上必須申請。但台中市在自治條例公布實施後,宗教民俗、婚慶等社交活動不管多少人都免申請,納管範圍大幅縮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