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利用晨光時間入校傳教 家長:孩子要幫找資料才知
台南市某所國小晨光時間邀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結果卻在上課時傳教,市議員林易瑩表示,之前就關心晨光時間授課內容,而該校的課程內容也已經審查,但仍然發生這種不合規定的情況,要求教育局一定要改進。
台南市某所國小晨光時間邀請校外人士協助教學,結果卻在上課時傳教,市議員林易瑩表示,之前就關心晨光時間授課內容,而該校的課程內容也已經審查,但仍然發生這種不合規定的情況,要求教育局一定要改進。
教育局則表示,依照教育基本法的規定,宗教不得入校宣傳,除已在9月24及10月2日函文要求各校就校外人士所提供之教材應經課發會審查、教師應全程陪同、課程實施前應通知家長等落實把關之外,為利各校遵循,將就校外人士資格、入校時間、課程計畫、教材審查、成效評估做原則性規範,並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前全面實施,確保學生學習權益。
林易瑩表示,12月2日台南市某國小的晨光時間中,志工團體的志工就於課堂中講述基督教相關的內容,教導孩童「兩千多年前上帝因著愛的緣故,無私的將他的獨生愛子耶穌賜給我們,使我們擁有新的生命」、「因為神我們的生命得到豐盛」、「神改變了他們的生命」等強烈帶有傳教意圖的話語,這完全違反了教育基本法第6條第2項的宗教中立原則,學校放任志工在校園中自由傳教,教育局放任校外團體入校。
她表示,之前就關心晨光時間的授課內容,認為教育局掌握不夠,事後教育局進行全市國中小晨光國小課程進行普查,根據普查結果,上述某國小的教務處有針對晨光時間的課程及教材進行審查,也回答學期間班級老師會隨時反應教學狀況,然而審查過的教材及課程卻仍舊違反教育基本法,由影片內容也可以得知老師根本不在班上,要如何即時將問題反應給學校?教育局用這種形式的、表面的資料搪塞給議員及家長,卻沒有實際上的有效作為及監管,要如何安心的讓孩子在學校學習?
林易瑩今天在議會召開記者會,現場家長代表陳釩指出,並非基督教徒,孩子卻在放學回家後要求家長在網路上搜尋基督教歌謠,才知道志工在晨光時間教授孩子的竟然是基督教相關的課程。
市議員穎艾達利Ingay Tali指出,並非要排除任何宗教,任何人的宗教自由都是受憲法第7條所保障,但教育基本法第6條已明確規定宗教中立原則,就公立學校而言根本不該在學校為宗教傳播,縱使是私立學校都必須尊重學生個人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