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店變廢紙?他挖出22年前的三商百貨禮券 實證「買得到東西!」
圖擷自爆廢公社公開版 店家倒了,先前發行的禮券還能用嗎?近日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出一張20年前在三商百貨取得的禮券,由於三商百貨已經停業,網友則到目前尚在營運的關係企業詢問,結果出乎網友意料之外,全家福鞋品量販店店員告知,禮品券尚可使用,令網友大嘆不可思議。
店家倒了,先前發行的禮券還能用嗎?近日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出一張20年前在三商百貨取得的禮券,由於三商百貨已經停業,網友則到目前尚在營運的關係企業詢問,結果出乎網友意料之外,全家福鞋品量販店店員告知,禮品券尚可使用,令網友大嘆不可思議。
網友表示自己在家中找到三張1997年(民國86年)三商行發放的禮券,價值共700元,然而三商百貨,早在2014年3月走入歷史,5年多後的今日禮品券居然還可以到營業中的關係企業使用,除了在禮券背後有註明「本券可選擇在三商百貨或全家福鞋品量販店兌換,唯必須選擇其中一家商品,全數兌換」。
其實消費者保護法中有明確記載,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使用期限、不得記載限制使用地點、範圍、截角無效等不合理之使用限制,也因此即使禮券年代久遠,只要還有三商關係企業營運,再放多久都還可以使用。
網友看了貼文嘖嘖稱奇,也討論起十幾二十年前與現在的景氣差異,紛紛表示,「等同現金啊!不過你虧了,想想20年前物資跟現在物資」、「20年前用掉的話,買比較多東西啊!」、「可以想想那時候的300元跟現在的300元差了多少」、「有信用的企業」、「能用啊!只是當初能買雙鞋,現在只能買鞋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