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民間健身房 苗栗警練體能
苗栗縣警察局首創結合民間健身房,利用警察常年術科訓練時間鍛鍊身體。 記者范榮達/攝影 苗栗縣警察局首創結合民間健身房,利用多元化的健身器材增加誘因,讓員警更願意運動,不僅自我訓練,進一步保持身、心、靈平衡,面對高壓力工作可以快速判斷,且游刃有餘。
苗栗縣警察局首創結合民間健身房,利用多元化的健身器材增加誘因,讓員警更願意運動,不僅自我訓練,進一步保持身、心、靈平衡,面對高壓力工作可以快速判斷,且游刃有餘。
縣警局昨天啟動員警常訓到民間健身房創舉,縣長徐耀昌視察,也大為肯定縣警局接地氣,員警自主訓練意願將大為提升,縣警局長翁群能說,縣警局因地制宜利用資源,例如苗栗、頭份及竹南等分局,可以就近結合民間健身房,大湖分局就可以採取走步道等方式訓練。
徐耀昌指出,警察工作危險性與複雜度極高,面對危險情境要迅速、正確、大膽使用警械外,也需要有良好的肌力與體能,健身房各類器材是最好的訓練方式,希望員警執行勤務時,務必注意自身的安全與健康,並維持良好體能。
翁群能說,警政署長陳家欽在署務會議強調警察體能測驗,不再局限跑步單項,而是可以選擇有興趣的運動替代跑步,希望員警持之以恆的保持自我訓練,維持良好體能,戶外運動常因天候因素、霧霾等因素影響,降低運動的動機,縣警局發想利用健身房,自我訓練不再受環境因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