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視同汽車 遇逼車可提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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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路,路權視同小型汽車。 記者郭政芬/攝影 黃牌機車通勤方便,卻也面臨路權的爭議,有重機騎士騎在內側車道,卻遭後方車子狂按喇叭逼車,專家提醒,騎乘大型重型機車可行駛快車道及快速公路,應視為小型汽車。

重機視同汽車 遇逼車可提檢舉
重機上路,路權視同小型汽車。 記者郭政芬/攝影

黃牌機車通勤方便,卻也面臨路權的爭議,有重機騎士騎在內側車道,卻遭後方車子狂按喇叭逼車,專家提醒,騎乘大型重型機車可行駛快車道及快速公路,應視為小型汽車。

徐姓重機騎士指出,多年前開始騎重機,剛開始常被按喇叭,要求像機車騎在最右邊,但重機應該視為一台汽車,近年此狀況較少,但仍然會發生被逼車的窘狀。

警方表示,遇到逼車,重機騎士可以提出檢舉,運將最重可罰2萬4千元,還要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林志學說,黃紅牌路權與行駛規定比照小型汽車,所以應該以汽車的概念來思考。

針對黃牌重機逐年成為通勤工具,林志學認為是一種趨勢,目前通勤族最熱門的路線是高速公路,但重機族僅可行駛在平面道路和快速道路,未來若能上高速公路,除了擴散都市的交通網絡外,也能避免一人一汽車,此種空間利用率低的問題,有助於高速公路紓解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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