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金會人事、公關支出高 嘉義縣議員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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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議員詹琬蓁今天上午質詢,批縣府每年編列千萬元補助嘉義縣文化基金會,基金會花用人事費及公關費偏高 ,執行長每月薪資和議員差不多,基金會還支付資遣費39萬多元給前執行長趙麗娜,她要求兼任基金會董事長的縣長翁章梁,改善不合理預算花用,以免遭外界質疑基金會人事是「政治酬庸」。

嘉義縣議員詹琬蓁今天上午質詢,批縣府每年編列千萬元補助嘉義縣文化基金會,基金會花用人事費及公關費偏高 ,執行長每月薪資和議員差不多,基金會還支付資遣費39萬多元給前執行長趙麗娜,她要求兼任基金會董事長的縣長翁章梁,改善不合理預算花用,以免遭外界質疑基金會人事是「政治酬庸」。

前縣長張花冠任內聘任的文化基金會執行長趙麗娜,參選議員落敗,在去年九合一選舉前3個月,被基金會董事會資遣,縣長翁章梁就任至今近半年,重新遴選基金會董事,聘任基金會副執行長,但執行長懸缺至今未聘任,基金會新人事及經費運用,引起外界關切。

議員詹琬蓁說,文化基金會依勞基法,支付前執行長趙麗娜31萬8586元資遣費,加上1個月薪水7萬1794元,合計39萬零380元,執行長每月薪資和議員差不多,基金會還支付資遣費近40萬元給趙麗娜,縣府每年補助千萬元給基金會,基金會3名專職人員人事費,連70多萬元公關費,就花掉300多萬元。

詹琬蓁指出,縣府補助基金會千萬元控管1成5,全部850萬元人事及公關費就占大半,開銷不合理,不改善,將從嚴要求審查預算。議員吳思蓉說,應比照過去執行長由文觀局長無給職兼任。議長張明達說,執行長依慣例由縣長任用。

翁章梁說,執行長薪資預算及公關費,依人事約聘雇規定辦理,他為落實扎根文化藝術,網羅各地打拚藝文工作者,重新遴選基金會董事,他會做好文化藝術工作。

文化基金會人事、公關支出高 嘉義縣議員批不合理
嘉義縣議員詹琬蓁(左)質詢縣長翁章梁(右),批縣府每年編列千萬元補助嘉義縣文化基金會,基金會花用人事費及公關費偏高 。記者魯永明/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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