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婦幼車位 新北月底起開罰
違規占用婦幼車位者,最高將處1200元罰鍰。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新北市已設置1882個婦幼車位,但有一般車輛駕駛人圖一時方便,違規占用,新北市交通局將自6月29日起展開稽查,違規占用婦幼車位者最高將處1200元罰鍰;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政諺表示,若民眾忘記帶婦幼停車證,只要確實符合資格,先向停車場管理員報備,即可停放。
新北市已設置1882個婦幼車位,但有一般車輛駕駛人圖一時方便,違規占用,新北市交通局將自6月29日起展開稽查,違規占用婦幼車位者最高將處1200元罰鍰;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政諺表示,若民眾忘記帶婦幼停車證,只要確實符合資格,先向停車場管理員報備,即可停放。
吳政諺表示,新北市應設婦幼停車位1374位,截至6月12日止,已設置1882個婦幼車位,並發出3萬6043張孕婦及親子識別證,只要車輛停在白色標線內畫粉紅色框並設有告示牌的婦幼車位,必須在擋風玻璃放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
交通局29日起展開稽查 最高罰1200元
新北市交通局配合交通部1年宣導期,通令各停車場業者加強稽核及管制,現行違規停放專用車位車輛採夾單警告,自29日起就會全面稽查,火車站、捷運交會轉乘站、百貨公司、醫療院所及政府機關等附設公共停車場列為稽查重點,違規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也納入稽查,違者最高將處以1200元罰鍰。
吳政諺表示,停車證只是方便識別,車上仍要有孕婦或幼兒才可使用車位,若忘記帶停車證,只要確實符合身分資格,可先向停車場管理員報備即可停放婦幼車位。
交通局提醒,有停車需求且符合資格者,可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交通局2處辦公室、6處停車管理場及105處公有停車場領取停車位識別證,詳情可到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