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兩派人馬「派出所前」打群架 警對空鳴槍逮6人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雲林縣斗六市公正派出所清晨驚傳槍響,19日清晨6點多兩派人馬於大學路狹路相逢,持棍棒鬥毆,警方聞聲上前制止並同時通報線上警力支援,但雙方叫囂聲不斷,已有人受傷,情勢危急隨即對空鳴槍,雙方瞬時一轟而散,警方除將雙方主事者帶回製作筆錄,並將傷者送醫外,已掌握特定對象傳喚中。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斗六市公正派出所清晨驚傳槍響,19日清晨6點多兩派人馬於大學路狹路相逢,持棍棒鬥毆,警方聞聲上前制止並同時通報線上警力支援,但雙方叫囂聲不斷,已有人受傷,情勢危急隨即對空鳴槍,雙方瞬時一轟而散,警方除將雙方主事者帶回製作筆錄,並將傷者送醫外,已掌握特定對象傳喚中。
據了解,兩方分別為陳姓與鄭姓男子帶頭,因財務糾紛昨日雙方酒後情緒上漲,在電話中互嗆後上街尋仇,恰巧在斗六市大學路公正派出所前遇上,兩方持棍棒毆打,公正派出所警員聞聲隨即通報線上警力支援外並隨即上前制止,見事態並未減緩其中已有人受傷,警方遂對空鳴槍,而打架人群一轟而散,警逮6人製作筆錄中。
現場多人掛彩,其中已知陳男頭部手部受傷包紮外,其他傷者還在醫院;警方將傷者戒護送醫包紮後再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而現場雙方人馬是立即遭警方押進派出所製作筆錄,其餘逃離現場的人,警方已掌握特定對象傳喚中,警方將依刑法《妨害秩序罪》將相關人等依法送辦。
《妨害秩序罪》刑法第150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