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車撞消防車奪小隊長命 駕駛10萬交保
高市消防局鳳祥分隊水箱車14日凌晨出勤時、遭拖板車攔腰撞上,釀成1死4傷的慘劇翻覆,肇事的張姓拖車駕駛當時疑似沒聽到鳴笛聲,加上貪快闖黃燈肇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上午相驗並訊問張男完畢,以過失致死罪嫌、諭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候傳。
高市消防局鳳祥分隊水箱車14日凌晨出勤時、遭拖板車攔腰撞上,釀成1死4傷的慘劇翻覆,肇事的張姓拖車駕駛當時疑似沒聽到鳴笛聲,加上貪快闖黃燈肇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上午相驗並訊問張男完畢,以過失致死罪嫌、諭知新台幣10萬元交保候傳。
根據鳳山警分局調查,張男昨晚5時到高雄港51號碼頭等待載貨,7時喝了一杯提神飲料,接著準備開往大發工業區卸貨。就在準備上88快速道路匝道途中,衝撞正要通過路口的鳳翔分隊的消防水箱車。
張男辯稱當時車速僅50公里,沒有聽到鳴笛聲,加上被88快速橋墩擋住視線,沒注意到消防車。行經路口時號誌燈突然轉為黃燈,為了搶快,才導致這起車禍意外。
高市消防局第三大隊長王國泰強調,交通法規上消防車擁有優先通行權,昨天遭撞的消防車警示燈、警鳴器都有按規定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