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毒農藥「巴拉刈」今起禁用退場 農民:已改用替代藥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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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毒農藥「巴拉刈」每年造成全台200人死亡,為降低農藥不當使用風險,農委會原訂去年2月1日起全面禁用巴拉刈,因農民反彈聲浪大,農委會宣布延後1年到今天禁用退場,違規最高罰15萬元; 嘉義縣農民說,改用替代藥劑成本增加,但也適應了。

劇毒農藥「巴拉刈」每年造成全台200人死亡,為降低農藥不當使用風險,農委會原訂去年2月1日起全面禁用巴拉刈,因農民反彈聲浪大,農委會宣布延後1年到今天禁用退場,違規最高罰15萬元; 嘉義縣農民說,改用替代藥劑成本增加,但也適應了。

配合農委會全面禁用巴拉刈公告,嘉縣府農業處將加強稽查;嘉義縣植物保護公會(農藥商公會)說,農藥商已全面停售「巴拉刈」;陳姓農民說,農委會宣導禁用巴拉刈已有一段期間,他已改用替代藥劑,雖增加成本,但也適應了。

巴拉刈是快速作用接觸性除草劑,農委會過去允許用在除柑桔類果園、茶園、蔗園、豌豆園雜草,或耕犁前田面雜草,價格低每公升僅100元,24%巴拉刈溶液不超過200元,噴完約3、4天草枯死,因便宜效果好,深受農民愛戴,但因巴拉刈屬劇毒農藥,發生民眾服藥輕生案例,有致癌毒性,醫界呼籲禁用。 

農業處說,農委會公告巴拉刈溶液及水懸劑等2種農藥禁止加工及輸入,今天生效,禁止分裝、販賣及使用 ,製造、加工、分裝、輸入或販售禁用農藥,依農藥管理法最高可處7年以下徒刑,併科750萬元以下罰金,使用禁用農藥開罰1萬000元至15萬元不等。

農藥商說,農藥管理法罰則很重,縣轄農藥商已經停售,進口商也不進口,目前有進口替代藥劑,售價比巴拉刈貴,業者會配合禁用政策,農民必須改變用藥習慣,若家中還有未用完巴拉刈,噴灑在農田,致汙染農作物被檢驗發現,仍要受罰。

劇毒農藥「巴拉刈」今起禁用退場 農民:已改用替代藥劑
劇毒農藥「巴拉刈」今起禁用退場,圖為玉米田旁雜草使用「巴拉刈」噴灑後枯死。圖/嘉義縣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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