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勞動事件法 桃地院長邱瑞祥加入勞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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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法昨天上路,桃園地方法院今和全國各地院同步舉辦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桃院除設立勞動法庭由1位審判長、4名法官組成,遴選100名調解委員;特別是的,勞動事件法是院長邱瑞祥擔任司法院民事廳長期間一手催生,他也特別有感,期望新法讓勞資站在更平等位置妥適解決糾紛。

勞動事件法昨天上路,桃園地方法院今和全國各地院同步舉辦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桃院除設立勞動法庭由1位審判長、4名法官組成,遴選100名調解委員;特別是的,勞動事件法是院長邱瑞祥擔任司法院民事廳長期間一手催生,他也特別有感,期望新法讓勞資站在更平等位置妥適解決糾紛。

邱瑞祥表示,勞動事件法新制在於建立專業、迅速及便利的勞動事件特別程序,包括收案後安排3次調解,若仍無法達成就進入1次審理程序,全案在6個月內審結,勞動法庭也將勞動事件範圍專業法審理、強調調解程序縮短訴訟時程,減少勞工訴訟障礙已達到勞資雙方的「實質平等」。

邱解釋,為拉近勞資雙方訴訟地位,新法在程序部分規定,勞工若要告公司可以在工作地點起訴,不必大老遠跑到總公司所在地轄區法院,裁判費也減為一半,另確認僱傭關係的擔保金也降低,此外,勞工的舉證能力相對較弱,為了減輕勞工負擔,資方必須負起舉證任。

邱瑞祥在2017年擔任民事廳長期間邀集學者、實務專家研討勞動事件處理法並送進立法院,主要目的是希望妥適解決勞資糾紛,勞動事件法可謂是他一手催生。

桃園地院民事庭設立的勞動法庭,由法官徐培元擔任審判長,以及法官游璧庄、周珮琦、姚葦嵐,及謝志偉,另外院長邱瑞祥也是成員之一,每週固定會開一庭,而調解委員總共遴選100位,勞動組、事業組分別為60人、40人,採3年一任制。

桃園地院民事庭長卓立婷表示,以往勞工因為在資力、專業上的不足,怯於去爭執法律上的權益,新法上路後簡化程序、訴訟門檻降低障礙,同時還有保全措施,讓勞工權益更能妥適。

卓立婷指出,以統計數據顯示,桃園的勞工人口、勞資事件雖不算最多,但「勞資爭議的人數」最高,標的非最大但受影響的層面廣,分析應是設有桃園機場,加上外籍移工人口多。

而昨天1月1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美光公會一早到桃園地院遞狀申告,各自對長榮航空提起「不作為之訴」、美商台灣美光記憶體公司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是桃院勞動法庭受理的第一件案件。

催生勞動事件法 桃地院長邱瑞祥加入勞動法庭
桃園地院院長邱瑞祥擔任民事廳長期間,曾催生勞動事件法,新法上路後桃院成立勞動法庭,邱也加入審理行列,希望讓勞資站在更平等位置妥適解決糾紛。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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