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挖不停?道路管線挖掘違規苗栗縣今年裁罰26件
苗栗縣去年10月修訂「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訂定新建道路2年內不得開挖,讀者投訴反映,苗栗市道路終年都在「日常開挖」,批縣府到底有沒有認真執行「路平專案」。縣府工務處指出,苗栗市目前道路開挖,現大多是汙水下水道周邊相關工程;今年有26件、35處管線挖掘因違反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縣府裁罰共48萬5600元。
苗栗縣去年10月修訂「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訂定新建道路2年內不得開挖,讀者投訴反映,苗栗市道路終年都在「日常開挖」,批縣府到底有沒有認真執行「路平專案」。縣府工務處指出,苗栗市目前道路開挖,現大多是汙水下水道周邊相關工程;今年有26件、35處管線挖掘因違反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縣府裁罰共48萬5600元。
讀者投訴質疑,苗栗縣管線挖掘自治條例明定新建道路2年內不得挖掘,新建房屋起造人應協調各管線單位同時申請與施工,減少道路重複挖掘,但是苗栗地院前終年「日常開挖」。
工務處指出,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去年修訂後,送中央核定,新修訂還沒有公告實施,縣府以現行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規範,今年開罰26件、共35處,裁罰金額共48萬5600元,其中以路面平整未達標準違規案件最多,高達8件、15處;另外未經申請擅自使用,開罰6件,每件開罰3萬。
工務處指,雖然新修訂的送中央核定尚未公告實施,但仍以現行的條例規範,只要有違反相關事宜,依法開罰;新修訂自治條例,則將裁罰金額提高,擅自挖掘部分,開罰1萬5千元到10萬元,提高到3萬元到10萬元,要等中央核定公告實施後,才會實施新修訂條例。
讀者投訴指出,今年1月到12月以來,除了苗栗地院前終年都在「日常開挖」,往返苗栗時,經過此處看了都「氣炸」。近期發現,苗栗市中正路與民生街口再開挖,另外忠貞路與光復路也在開挖,同時段兩個路段「大肆開挖」批縣府擾民。
縣府工務處指出,近期苗栗市工程都是汙水下水道相關工程,另外明年度上半年在苗栗市復興路,水利處也有排水分洪改善計畫,屆時復興路也將可能交通壅塞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