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議員質疑宗教教材入校 縣府:若涉及宗教一律離開校園
余筱菁拿出家長提供的教材,教材被家長貼滿便簽做記號,認為該頁有出現宗教字眼。記者陳斯穎/攝影 新竹縣議員余筱菁今天在議會總質詢時她指出,新竹縣20年來都有宗教入校問題,但根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規定,志工團體不得把宗教色彩的教材帶入校園。縣府教育處表示,教材都必須通過各校課發會審查通過,若涉及政治、宗教或利益,一律會請該團體離開校園。
新竹縣議員余筱菁今天在議會總質詢時她指出,新竹縣20年來都有宗教入校問題,但根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規定,志工團體不得把宗教色彩的教材帶入校園。縣府教育處表示,教材都必須通過各校課發會審查通過,若涉及政治、宗教或利益,一律會請該團體離開校園。
余筱菁表示,日前接獲家長陳情,有帶有宗教色彩的志工團體會在學校的早自習進入班級,她拿出家長提供的教材,教材上印著出自聖經的「每種生物都是造物者的精心傑作,每個生命都值得欽佩」,而另一本教材則被家長貼滿便簽做記號,認為該頁有出現宗教字眼,她隨便翻了一頁,教材上寫著「上帝會看顧牽牛花,也會看顧外婆」。
余筱菁認為教材中宗教的比較相當高,但根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宗教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也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宗教團體活動。
她指出,有些孩子家裡可能信仰佛教或其他宗教,為什麼要聽這些課程?她希望教育處能按照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規定實行,幫忙把關進入學校的所有教材。
教育處則表示,學校針對志工課程內容,均經過領域會議或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並由教師與該團體志工進行共同備課,以檢視課程內容的適切性,避免不當的觀念及宗教色彩影響學生學習權益。
教育處也已函文各校重申三點原則,第一、若教材有進入學校教學,都必須經過課發會審查通過;第二、學校邀請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時,原授課教師仍應隨班;第三、若課程涉及政治、宗教或利益,一律會請該團體離開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