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車位 開放空間也讓桃市頭疼
桃園市將獎勵容積的開放空間管理列為C類違建。圖為中壢SOGO商圈的開放空間現況。 記者張弘昌/攝影
常見的容積獎勵衍生的問題,除了停車獎勵空間,另一個就是開放空間,雖然規範很明確,是在大樓鄰近馬路劃設供民眾活動的空間,且現場立著不鏽鋼標識牌,清楚標示哪些區塊是開放空間,一對照就能看出真開放、假開放。
桃園市100年統計過開放空間有235件,103年整頓時違規案件約30件,大部分是設置阻隔物,雖然一度清除,但是相隔5年,有些開放空間又放了障礙、阻隔物像花台、活動鐵門等,住宅區較常見,畢竟大樓住戶覺得陌生人進來走動或坐著,難免有「闖入」的感覺,而且1樓住家裡容易被看穿,擔心隱私不保。
建管處指出,台北市因開放空間引來不少民怨,後來取消容積獎勵,桃園市沒跟進,但104年把開放空間管理列為C類違建,也就是一旦查報發現違建,除非涉及公共危險等必須立即拆除,否則納入一般拆除期程列管。
建管處表示,開放空間的標識牌可以清楚辨別,通常在規畫在緊鄰道路的空間,可以放花台和坐椅,但是不能像矮牆般整個阻隔進不去,必須要有出入口。住宅區的開放空間其實不只障礙物問題,過去就有把機車停在開放空間,大樓管委會趕不走,因為基地是私有地,政府不能派拖吊車吊走,還有抽菸、垃圾等問題,讓管委會很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