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嚴打炸街噪音車 警方持續加強稽查
新北市政府從2年前便宣告嚴打噪音車,但無論晝夜還是隨處可見,林口警分局昨晚執行稽查勤務,3個多小時就攔到37輛改裝排氣管的汽、機車,將通報環保局裁處,另舉發7件無照駕駛、4件其他類交通違規。
新北市政府從2年前便宣告嚴打噪音車,但無論晝夜還是隨處可見,林口警分局昨晚執行稽查勤務,3個多小時就攔到37輛改裝排氣管的汽、機車,將通報環保局裁處,另舉發7件無照駕駛、4件其他類交通違規。
新北市環保局2年多前已揭示,民眾對於車輛不當改裝產生的噪音忍無可忍,1年的陳情案件曾經高達4萬7千多件,因此宣布自2017年5月1起,晚間10時至隔天清晨6時,禁止改裝未經環保署噪音審(檢)驗合格排氣管的車輛,行駛於新北市境內道路。
只要被警察或環保局稽查到,就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按次處罰,由環保局逕行裁罰3千元,今年5月1日起,再增設科技執法擴大取締,凡被固定式車牌辨識系統拍到,曾遭檢舉接受檢驗之後,又再改裝不合格高噪音排氣管的車輛,直接再罰3千元。
但即便環保局宣示從嚴管制「炸街噪音車」,民眾仍反映無論白天黑夜,還是隨處可見改裝車妨害安寧。昨晚10時至今天凌晨2時,警方在易被檢舉危險駕駛的林口區文化北路、二路、三路設置稽查點,短短3個多小時便攔到37輛擅自改裝排氣管的汽、機車,已拍照採證,將連同車籍資料一併送交環保局。
林口警分局長陳保安提醒,違規改裝車輛除了妨害安寧會被環保局開罰,若有併排競駛、蛇行、甩尾及闖紅燈等危險駕駛行為,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千元至2萬4千元罰鍰,更可能涉及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警方一旦接獲檢舉,除啟動快打警力攔截圍捕,事後也會調閱沿線監視器究責,希望駕駛人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