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電子煙自治條例將送審 未來13766處也同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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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頻傳危害健康,新北市衛生局擬定「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儘速提交新北市議會審議。若通過後,未來法定禁菸場所及新北市公告校園周邊、超商騎樓等1萬3766處禁菸場所,將禁止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

電子煙頻傳危害健康,新北市衛生局擬定「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儘速提交新北市議會審議。若通過後,未來法定禁菸場所及新北市公告校園周邊、超商騎樓等1萬3766處禁菸場所,將禁止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

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表示,國外有多篇新聞報導,傳出千餘件疑因吸電子煙導致肺部疾病的案例,還導致數十人死亡,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已呼籲民眾不要吸食電子煙。

陳潤秋說,加熱式菸具亦含有尼古丁和其他致癌物質,對身體危害甚鉅。依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調查結果,新北市103年至107年青少年吸食電子煙比率,國中生由2.9%下降至1.5%,但高中職生卻由1.9%上升至3.5%。

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文共計11條,明定本市禁菸場所全面禁止吸用、聞嗅使用或啟動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並針對供應未滿18歲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及零組件、可供其使用物品等菸害防制法未規定事項訂定罰則。衛生局表示,若審議通過,未來法定禁菸場所及新北市公告1萬3766處禁菸場所,將禁止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

衛生局指出,自治條例明定規範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或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應接受戒菸教育,否則處新台幣2千到1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不得提供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零組件、可供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使用物品給未滿18歲者,違者罰鍰1萬到5萬元;另在禁菸場所也禁止吸用、聞嗅使用或啟動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罰鍰2千到1萬元。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新北電子煙自治條例將送審 未來13766處也同步禁
新北電子菸自治條例將送審議,未來通過後法定禁菸場所及新北公告13766處也將同步禁止。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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