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環保局用錯印章?縣府:是假訊息
嘉義縣大林鎮長簡志偉今天在臉書發布一張嘉義縣環保局公文,公文卻使用前縣長陳明文的用印,並在貼文附上,嘉義縣長翁章梁是兒皇帝嗎?坐實「明文規定」是縣內最高指導原則?等內文敘述,造成網路爭議,縣府表示,這是假訊息,希望簡撤文,不然縣府有可能提告。
嘉義縣大林鎮長簡志偉今天在臉書發布一張嘉義縣環保局公文,公文卻使用前縣長陳明文的用印,並在貼文附上,嘉義縣長翁章梁是兒皇帝嗎?坐實「明文規定」是縣內最高指導原則?等內文敘述,造成網路爭議,縣府表示,這是假訊息,希望簡撤文,不然縣府有可能提告。
嘉義縣政府表示,簡志偉在臉書上貼的這篇公文,是嘉義縣環保局以電子公文的方式發送,且是局函不需蓋縣長戳章,也沒有任何附件,但簡志偉用移花接木的方式發佈不實訊息,故意製造「假訊息」,嚴重誤導民眾。
縣府表示,簡志偉身為一行政機關首長,其一言一行都會影響民眾的看法,對於他這次的行為,縣府希望他立即撤文並道歉,否則將會提告。
簡志偉回應,他近日向環保局提出申請,希望能增加五名清潔隊員,卻被環保局以民國98年時,陳明文擔任嘉義縣長所設立的基準打槍。
簡表示,貼文是還原真相,沒有假消息的問題,他發那張照片是希望凸顯這套基準的時空背景,因為民國98年的基準已經不適用了,除非縣府不承認這套基準是沿用當時的規範,他強調,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他不會道歉也不會撤文,縣府應該要解釋這十年沒有更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