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纜線惱人 北市議員要求訂自治條例清除空電桿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今天上午在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提案,要求解決北市架空纜線和道路側溝附掛纜線雜亂的問題,建請工務局比照台中市制定寬頻管道管理自治條例,對違規赴掛纜線業者開罰,維護市容。議員最後要求市府清查各行政區空電桿,訂出移除期限和罰則,並針對違規附掛纜線對業者開罰,就現行規定研議修訂自治條例。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今天上午在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提案,要求解決北市架空纜線和道路側溝附掛纜線雜亂的問題,建請工務局比照台中市制定寬頻管道管理自治條例,對違規赴掛纜線業者開罰,維護市容。議員最後要求市府清查各行政區空電桿,訂出移除期限和罰則,並針對違規附掛纜線對業者開罰,就現行規定研議修訂自治條例。
應小薇表示,常有民眾抱怨第四台業者亂掛纜線,相當雜亂,事實上,因台電電纜地下化,很多電桿早已失去作用,卻遲未拆除,反而讓第四台業者亂附掛纜線。過去三不五時為此辦理會勘,欲移除無用電線桿,卻沒有有效解決問題,因此要求北市工務局約束,徹查並要求移除空電桿,也盼委員支持北市設立自治條例。
工務局長林志峯表示,北市府已有纜線附掛相關規定,去年通過「台北市市區道路纜線管路設置管理辦法」,與「台中市寬頻管道管理自治條例」類似,要求業者欲附掛纜線,均需要申請許可,設置地點包括下水道、橋梁、隧道等,都可以提供第四台業者附掛纜線;議員提到要將相關規定提升到自治條例位階,他們願意檢討。
目前依照「台北市市區道路纜線管路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設置纜線管路,業者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設置,非經同意,不得占用纜線管路敷設纜線,違者得依「共同管道法」及「行政執行法」有關規定,剪除纜線、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市議員簡舒培問,市府有無要求台電自行清除廢電桿?林志峯表示,目前沒有強制要求台電移除,議員認為拖太久成為阻礙,他們會用法規上再來處理,再來督促台電。
簡舒培說,柯市長上任後,每年動用二備金,花很多錢清除纜線,但電桿還在,剪完再掛,那花這錢還有什麼意義?就因市府不積極督促,台電就擺爛。市議員陳義洲也說,治標也要治本,盼有決議要求市府清查空電桿,要求台電確實執行,否則議會就要有些措施給予壓力。
最後工務委員會決議,要求市府清查各行政區電桿空桿,並訂出移除期限和罰則,針對違規附掛纜線部分,要對業者依規定開罰,就本事現行規定,研議修訂提升位階,強化處理時效與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