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帶孫補助2千5保母補助6千 陳麗娜:合理嗎?
政府鼓勵生育,推出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自己照顧子女的父母、照顧孫子女的阿公阿嬤和托給保母照顧等,都有補助,但是補助額度不同,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天在高雄市議會社政部門質詢時指這些補助應檢討,因為照顧的都是孩子,由誰照顧的補助標準應該一樣。高雄市社會局長黃淵源表示會向中央反映。
政府鼓勵生育,推出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自己照顧子女的父母、照顧孫子女的阿公阿嬤和托給保母照顧等,都有補助,但是補助額度不同,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天在高雄市議會社政部門質詢時指這些補助應檢討,因為照顧的都是孩子,由誰照顧的補助標準應該一樣。高雄市社會局長黃淵源表示會向中央反映。
陳麗娜說,依照準公共化托育政策,父母親把幼兒交由加入準公共化服務的保母照顧,每名嬰兒補助6000元; 如果送給公托和準公托幼兒園照顧,每名嬰幼兒補助3000元;自己照顧的話,不管是阿公阿嬤或父母自己照顧,就算阿公阿嬤、父或母有保母證照,都只補助2500元。
「都是照顧孩子,為什麼標準不一樣?」陳麗娜表示,家人帶自家孩子應是最好的照顧方式,為什麼補助額不如給保母帶?有保母證照的家長自己帶小孩,只補助2500元,把孩子給其他保母帶則補助6000元,怎麼想都很奇怪。
她要高雄市社會局向中央反映基層民情,希望調整為一致的補助標準,黃淵源表示會向中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