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市公所二次催繳297筆停車費 小心被罰300元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017年6月實施路邊停車費,市公所今年9月啟動第一波積欠停車費清理作業,第一次平信催繳,仍有297筆未繳清,第二次以雙掛號寄交車主催繳,若仍未在期限內繳納,將移請縣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處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欠費,包括停車費及催繳工本費。
苗栗縣頭份市公所2017年6月實施路邊停車費,市公所今年9月啟動第一波積欠停車費清理作業,第一次平信催繳,仍有297筆未繳清,第二次以雙掛號寄交車主催繳,若仍未在期限內繳納,將移請縣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處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欠費,包括停車費及催繳工本費。
市公所表示,停車費應於停車次日14天內繳納,未依期限繳費者,先以平信通知,並加收8元工本費,如仍未繳納,再以雙掛號通知,加收50元工本費。
頭份市公所指出,車主收到第2次催繳雙掛號,期限內可持紙本繳費單據至公所、廠商設置收費據點服務處(頭份市信東路217號) 繳交,或至4大超商櫃檯繳費,如紙本單據遺失,也可至萊爾富、OK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列印停車費繳費單後,至超商櫃檯繳款。
民眾若不清楚,亦可至頭份市路邊停車費查詢系統(http://tfpark.futek.com.tw/),進入停車費查詢頁面後,輸入車號即可查詢半年內所有未繳費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