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奪牌運動員 台中市發培訓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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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自由車選手在全國大放異彩,市府編列培訓獎金,留住奪牌的優秀運動員。圖/台中市運動局提供

留住奪牌運動員 台中市發培訓獎金
台中市自由車選手在全國大放異彩,市府編列培訓獎金,留住奪牌的優秀運動員。圖/台中市運動局提供

台中市運動選手近年在全國大放異采,游泳、自由車、田徑等項目都有不錯成績,今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總獎牌數全國第二。台中市運動局制定績優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全國賽奪牌的選手每月有獎金,全中運奪牌的選手也有,藉此留住優秀人才。

目前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與高雄市都有相關辦法,台中市運動局提出「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今在市政會議上通過。運動局長李昱叡說,近年台中市代表隊的表現優異,除了奪牌獎金,透過培訓獎金來照顧運動員,可留在台中市投入訓練。

台中市運動局表示,全國運動會奪牌的選手,個人賽金牌每月發給12000元,銀牌或銅牌分別為4000至2000元,團體賽金牌每人8000元,銀牌或銅牌為2000至1000元,估計有210人受惠,獎助期間為2年。

運動局表示,全中運個人賽奪金牌選手,每月發放6000元獎金,銀牌或銅牌為2000-1000元;全中運團體賽金牌每人每月4000元,銀牌或銅牌為1000-500元,估計200人受惠,獎助期間為1年。

市府強調,台中市的培訓獎金向下延伸到全中運,希望從中學階段培養運動選手,目前設有培訓獎金的城市,只有台北市、台中市從中學階段就開始培養運動員。不過全國賽奪牌的培訓獎金,台中市差人一截,台北、桃園或高雄的個人賽金牌,每月有22000-20000元,台中只有12000元。

台中市運動局表示,績優運動員培訓獎助金,全年共編列2000萬元,希望留住優秀選手;獎助金額度與其他城市有落差?運動局強調未來將再爭取預算,照顧優秀運動員。

留住奪牌運動員 台中市發培訓獎金
台中市游泳選手在全國大放異彩,市府編列培訓獎金,留住奪牌的優秀運動員。圖/台中市運動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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