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被疑吃案 北市警澄清:依據犯意引用適當法條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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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8月底發生1起持刀傷人案,1名洪姓男子因與1名徐姓女子發生口角,憤而持刀猛刺徐胸口2刀,並拿走手機、現金500元;警方獲報後朝殺人未遂案偵辦,被質疑忽略洪男強盜情事、大案小辦。對此,轄區萬華分局今出面澄清,此案無匿報或粉飾太平問題,刑案移送也是依據案情內容及主客觀犯意引適當法條,無吃案問題。

台北市8月底發生1起持刀傷人案,1名洪姓男子因與1名徐姓女子發生口角,憤而持刀猛刺徐胸口2刀,並拿走手機、現金500元;警方獲報後朝殺人未遂案偵辦,被質疑忽略洪男強盜情事、大案小辦。對此,轄區萬華分局今出面澄清,此案無匿報或粉飾太平問題,刑案移送也是依據案情內容及主客觀犯意引適當法條,無吃案問題。

據了解,洪男與徐女為舊識,上個月底在洪位於萬華區的租屋處,兩人因發故發生口角,洪男一言不合持刀狠刺徐胸口兩刀後,拿走徐手機及現金500元逃逸,徐則負傷逃到路邊求救,送醫救治後至今仍住院觀察中。

警方獲報後依殺人未遂案受理、展開調查,發現洪嫌事後還返回現場滅證,將沾有血跡的床單帶走,但隔日仍在新北市落網,被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

知情者質疑,警方忽略洪男強盜事實,未朝強盜殺人罪偵辦,是因強盜殺人案將被警政署列管,增加破案壓力,另選舉將屆,為避免給市長柯文哲「添麻煩」,種種考量之下決定「技術性」辦案。

對此,轄區萬華分局警方今天下午出面澄清,此案警方並無匿報或粉飾太平的問題;刑案移送方面,警方是依據案情內容、主客觀犯意引用適當法條偵辦,檢方將在針對案情內容做適當處分,不會影響任何人權益;另被害人因仍無法製作筆錄,由其女兒代為提出殺人未遂告訴,故萬華分局先以殺人未遂來移送偵辦並無不妥。

影╱被疑吃案 北市警澄清:依據犯意引用適當法條無不妥
萬華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闕育任今出面說明案情。記者李隆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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