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芬娘家祖墳爭議 雲縣府限期陳述意見暫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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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娘家在西螺鎮埔心的李家祖墳遭檢舉違法爭議,雲林縣政府今天行文墓主李日良,限期30天陳述意見,暫不開罰。記者李京昇/攝影

李佳芬娘家祖墳爭議 雲縣府限期陳述意見暫不罰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娘家在西螺鎮埔心的李家祖墳遭檢舉違法爭議,雲林縣政府今天行文墓主李日良,限期30天陳述意見,暫不開罰。記者李京昇/攝影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娘家在西螺鎮埔心的李家祖墳遭檢舉違法爭議,雲林縣政府今天行文墓主李日良,限期30天陳述意見,暫不開罰。

李家祖墳被匿名檢舉違設農地,在7月23日函投雲林縣長信箱,7月24日雲林縣政府民政處函文西螺鎮公所,請依照違規墳墓查報作業處理後回覆,西螺公所於8月1日現勘丈量墓地,8月8日回報雲林縣政府查報結果。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指出,西螺鎮公所對李家祖墳的查報結果,根據查報表勾選未葬在公墓的項目,經認定墳墓於民國89年設置時未向西螺鎮公所申報核准,後續依照行政程序法及殯葬管理條例處理,今天行文通知墓主李日良(李佳芬叔叔)限期30天陳述意見。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陳良駿指出,依據行政程序法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期限,若屆時未提出合法證明(申報設置文件)或陳述意見仍違反法令,將依殯葬管理條例,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並限期一年改善(補辦申報或遷移),未改善將每年連續處分。

陳良駿表示,全案考量風俗民情,以情理法原則處理,李家祖墳並未涉及影響公共安全或公共利益,不會要求遷移,也會等陳述意見,暫不開罰,一切遵守程序正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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