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取締違停婦幼車格共546件 最高罰1200元
新北市交通局自上月29日起稽查違規占用婦幼車位者,從實施首日至今連續4周,針對賣場、百貨公司、火車站和醫療院所、觀光遊樂園區違規占用婦幼專用車位稽查,總計取締546件,交通局表示,已陸續寄出罰單,違規者將被處最高新臺幣1200元罰鍰,若累犯則再罰1200元。
新北市交通局自上月29日起稽查違規占用婦幼車位者,從實施首日至今連續4周,針對賣場、百貨公司、火車站和醫療院所、觀光遊樂園區違規占用婦幼專用車位稽查,總計取締546件,交通局表示,已陸續寄出罰單,違規者將被處最高新臺幣1200元罰鍰,若累犯則再罰1200元。
交通部去年6月頒布實施《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交通局與停車場業者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全面稽查違規占用婦幼專用車位。車主除須在擋風玻璃放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識別證」外,車上也要有孕婦或幼兒才可使用車位,新北市交通局也設計臨時識別証,提供給忘帶証,但合乎條件需求的民眾使用。
新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吳政諺表示,可停放婦幼專用車位的對象及相關規定已持續宣導1年,期間通令各停車場業者加強落實巡場,對於違停車輛採夾單警告,稽查時若遇到準備停車的車主,未符合車位條件時,初步會以口頭勸離為主。
交通局表示,一個月來總計取締546件,再次提醒婦幼車位及身心障礙者車位皆屬專用車位,應留給真正有需要的民眾使用,未具停放資格者,切勿違規占用;也提醒有停車需求且符合資格者,可攜帶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至交通局2處辦公室、6處停車管理場及105處公有停車場領取停車位識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