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青年路巷內路霸 民眾要求警方依法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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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民反映,位於中西區青年路226巷內,有名男子為了自己方便停車,利用兩個大水桶占長圍牆邊路面,附近居民抗議遭嗆警民關係良好,要求警方依法開單取締並清除路霸。轄區台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派出所長吳孟勳說,警方會依法處理,有路霸行為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規定,開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民反映,位於中西區青年路226巷內,有名男子為了自己方便停車,利用兩個大水桶占長圍牆邊路面,附近居民抗議遭嗆警民關係良好,要求警方依法開單取締並清除路霸。轄區台南市警二分局博愛派出所長吳孟勳說,警方會依法處理,有路霸行為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2條規定,開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本報讀者反映,中西區青年路226巷內,台南市警二分局交通分隊圍牆旁道路,有人長期以兩個至少30公斤以上大水桶,占用道路以方便自己停車,大約每天上午7點多以後就停放銀色轎車,附近居民抗議遭嗆,男子自稱警民關係良好,「我警察關係很好你們去報警阿!」要求警方積極處理,消除路霸。

吳孟勳說,警方會查明水桶是誰放置,查有路霸行為,一定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82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依法開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如不知水桶是誰的,依廢棄物清理法視為廢棄物,請環保局清運走。

台南市青年路巷內路霸 民眾要求警方依法清除
本報讀者反映,有人長期在台南市中西區青年路巷內,堆置兩個大水桶占用停車位形同路霸,要求警方依法清除路霸。圖/本報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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