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地價稅減免 7月15日至8月15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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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府公告美化市容計畫,符合符合條件者,可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減免地價稅。 圖/竹縣府提供 新竹縣地價稅減免方案出爐,地政處長魏嘉憲昨天在主管會報公布美化市容計畫,符合條件者,可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申請減免地價稅。

竹縣地價稅減免 7月15日至8月15日申請
新竹縣府公告美化市容計畫,符合符合條件者,可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減免地價稅。 圖/竹縣府提供

新竹縣地價稅減免方案出爐,地政處長魏嘉憲昨天在主管會報公布美化市容計畫,符合條件者,可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申請減免地價稅。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107年與108年地價稅過高,部分鄉親負擔過大,當時發現縣轄徵收或公辦市地重劃地區、產權為原始配回 (或繼承取得)抵價(費)地、土地閒置無買賣者衝擊最大,因此指示相關單位研議解套方法。

地政處長魏嘉憲表示,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私有土地無償供給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軍事機關、部隊、學校使用,在使用期間以內,地價稅全免。

縣府於7月5日公告美化市容計畫,期程從108年起到111年共4年,計畫範圍包含竹縣辦理區段徵收區或公辦市地重劃地區、產權為原始配回(或繼承取得)抵價(費)地未有買賣行為的閒置空地等。

有需求的民眾自108年7月15日起至108年8月15日申請,逾期不受理。詳情可洽新竹縣府地政處(徵收科),5518101轉分機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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