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裡獨處!台中男伸手性侵女閨蜜…她哭求:上課要遲到了
▲男子與女大生在租屋處獨處,出手性侵女大生。(示意圖/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男子與女大生在租屋處獨處,出手性侵女大生。(示意圖/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蕭姓男子趁著協助製作畢業報告的機會,撲倒A姓女大生,還將A女的衣物扯下,想要強制性侵,直到A女哭喊「上課要遲到」才停手。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照強制性交未遂,判處蕭男1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
判決書指出,蕭男2019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柯姓女大生,接著又透過柯女,認識了受害者A女,後來蕭男時常透過通訊軟體與2女聊天,也常前往2女的租屋處談心,關係形同閨蜜。
蕭男2019年10月前往2女的租屋處,協助製作畢業報告,不過當天下午4點,柯女因為要外出打工,帶著蕭男離開租屋處。不料,蕭男起了色心,向A女捏造理由,再度返回2女的租屋處,趁著A女走向床邊拿手機,上前將A女撲倒。
▼男子返回2女的租屋處,進一步性侵A女。(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蕭男將A女強壓在床上,不顧A女的意願強吻脖子,還不斷伸手亂摸,接著脫下A女的衣物,想要強制性交。A女奮力掙脫,不斷向蕭男懇求,上課要遲到了,蕭男才就此罷手。A女軟腳倒在地上,蕭男還上前說「妳現在站不穩,我再抱妳一下」,被對方拒絕後,與對方一起搭電梯下樓。
A女掙脫魔掌,前往學校向男友求援,在男友的陪同下報警,向蕭男提告。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審理期間蕭男與A女以10萬元達成和解,因此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照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蕭男1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