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照被發到班級群…高三妹陷自卑:很多人笑我!半月後「吞藥自殺」

▲小靜躺在床上照鏡子的照片被傳到群組 。(圖/翻攝自微博)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醜照被發到班級群...高三妹陷自卑:很多人笑我!半月後「吞藥自殺」

▲小靜躺在床上照鏡子的照片被傳到群組 。(圖/翻攝自微博)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廣東廣州的高三學生小靜(均為化名),趁室友曉君不注意,拍下對方醜照並發在班級群組,不料此舉引發軒然大波!曉君因遭受很多人嘲笑,變得消極、自卑,不到半個月的時間,不僅被診斷為抑鬱症,而且選擇吞下藥片自殺。

據《信息時報》報導,曉君和小靜(均為化名)是廣東廣州某中學高三學生,還是一個宿舍的室友。去年2月21日中午,小靜用手機將拍到曉君穿著校服、趴在床上照鏡子的照片,隨後發到班機同學微信群組,曉君發現後,認為隱私權被侵犯,要求立刻回收,但因超過時限,小靜未能撤回。

同年3月8日,曉君因頭暈到醫院急診,初步診斷為抑鬱症。病歷載明:患者在2月因被同宿舍的同學在班級群組,發布她私人的照片而大受打擊,稱同學發布她「醜陋的照片」 ,很多人笑話她,從此自卑、消極,在當地就診,診斷抑鬱症。

曉君還服藥自殺,幸好被家人老師及時送院救治,這之後,她又先後2次到醫院治療,在這期間曉君的父親曾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調查顯示,曉君手臂有劃傷是其自己所為,公安機關不予處理。

家屬又向教育部門反映情況。教育部門調查後回覆,事發當天班主任得知情況後,對小靜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小靜進行道歉,學校也多次對曉君同學進行安慰。

曉君在醫院治療期間,小靜也通過簡訊向她道歉,「那天我拍你照片的事我很抱歉,當時一個毫無惡意的無聊之舉,只是一次的無聊之舉,卻增加了你的心理負擔,是我太輕率太隨意太自我,沒有換位思考這樣的舉動會可能給你帶來多大的誤解。」

這之後,二人被學校安排在不同的宿舍居住,然而矛盾並未就此化解。曉君將小靜起訴到了法院,稱小靜經常將她的盆、桶扔到垃圾桶,反鎖宿舍門,還拍照發到班級群欺淩她,自己遭到了小靜「三番四次欺淩」,精神上受到了壓迫。

小靜則說,曉君的盆和桶亂放,她扔過1、2次到垃圾桶,反鎖宿舍房門只有1次,而拍照片發到班群,是因為「本來想發到另一個只有2、3人的群上,但不小心按錯了,就發到班群裡了」。

醜照被發到班級群...高三妹陷自卑:很多人笑我!半月後「吞藥自殺」

▲法院判處小靜向曉君支付補償款1萬元。(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廣州中院認為,本案侵權糾紛主要是因小靜偷拍曉君的照片並公開而引發,小靜作為成年人,用手機拍攝曉君穿著校服趴在床上照鏡子的照片,並發到班級微信群,屬拍攝、公開他人私密活動的行為,侵犯了曉君的隱私權。

至於曉君提出小靜此前還存在將其盆、桶扔到垃圾桶以及反鎖其宿舍門的行為,廣州中院鑑於該行為的影響後果較為輕微,且在本案病歷中並未提及上述誘因,故相應侵權責任在本案中不予認定。

法院終審酌定,應由小靜對曉君的損害後果承擔50%的賠償責任。根據計算,小靜應賠償8900.17元(人民幣,下同)。而小靜在二審訴訟期間,明確表示同意補償1萬元,法院予以認可,於是改判小靜向曉君支付補償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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