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5歲男哭喊「阿姨不要」遭水刑亡!認罪輕判8年定讞
▲少年遭反綁溺斃浴缸中,狠心阿姨遭判刑8年定讞 。(圖/施姓阿嬤提供、ETtoday資料照)
▲少年遭反綁溺斃浴缸中,狠心阿姨遭判刑8年定讞 。(圖/施姓阿嬤提供、ETtoday資料照)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新北市40歲女子劉佩雯不滿15歲外甥不認真寫作業,竟以童軍繩反綁、壓入滿水位的浴缸中30秒離開,導致少年溺斃。高等法院考量符合自首原則及家屬原諒,從12年徒刑改判8年。劉女不服上訴,最高院今駁回,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處8年徒刑定讞。
據悉,被害少年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經常被家人體罰及毆打,被學校通報社會局,列為高風險輔導家庭。被害少年2018年6月曾在家中玩火,因引發火災被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安置半年,直到半年後母親過世,才回到三重區與爸爸、阿姨同住。
此案發生於2019年8月6日晚間,劉女見少年寫作業時打瞌睡,立刻處罰對方半蹲卻被拒,氣得叫少年到浴缸內並放水,以童軍繩反綁雙手雙腳,即使聽到「阿姨不要綁我!」、「阿姨不要」也沒停手,甚至將少年的頭壓進水中30秒。
劉女處罰完到客廳抽菸,留下少年在浴缸中掙扎、打水,但劉都不理,直到3、4分鐘回到浴室,才發現少年面部朝下送醫不治。劉女否認殺害、辯稱只想處罰,被依「家暴殺害未成年人罪」起訴,一審判決12年。
高等法院表示,劉女二審改口認罪,多次希望被判死刑,但法官認為她深具悔意,且事發後報警送醫,符合自首要件,且獲得少年父親原諒,因此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判決。
劉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判決定讞,維持二審8年有期徒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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