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喝醉搭客運…鄰座男「台中忍到新竹」解內衣釦 一旁男友睡翻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楊姓男子2018年12月底搭乘開往台北的國光客運,卻趁機對一對酒醉昏睡的情侶伸出鹹豬手,不僅把女方拉往自己身上靠,還摟腰、襲胸、解開內衣釦子,直到同車兩名女乘客發現異狀並告知司機,他才收手。雖然楊男事後矢口否認,但高雄高分院法官不採信,日前還是被依乘機猥褻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楊姓男子2018年12月底搭乘開往台北的國光客運,卻趁機對一對酒醉昏睡的情侶伸出鹹豬手,不僅把女方拉往自己身上靠,還摟腰、襲胸、解開內衣釦子,直到同車兩名女乘客發現異狀並告知司機,他才收手。雖然楊男事後矢口否認,但高雄高分院法官不採信,日前還是被依乘機猥褻罪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美美和男友一起搭乘客運,卻遭到鄰座乘客騷擾。(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受害女子美美(化名)與男友當天是從台中朝馬轉運站上車,並坐在最後一排左邊第二個座位,兩人因為飲酒的關係,入座不久就陷入昏睡;隔壁座位的楊男見美美酒醉不醒,一路觀察直到車子行經新竹時,才伸手將女方拉往自己身上靠,並解開背後的內子釦子,又是摟腰又是撫摸胸部。
楊男挨告後坦承當時的確是坐在美美旁邊,但沒有做出任何猥褻行為,「我沒有用手摸她胸部,她在車上是有靠在我身旁,因為座位不寬,大家乘坐時難免會有身體接觸。她那天喝醉酒行為失控,腳一直亂踢,還跨到前方座位的椅背,身體晃來晃去撞到我,我沒有摟腰也沒有脫她內衣,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感覺,並非實際發生的事情。」
雖然楊男強調證人並未看到他把手伸進美美的衣服裡,但兩名正義女乘客證稱,她們是從高雄上車,坐在倒數第二排,也就是受害者的前方座位,車子開到新竹的時候,其中一人覺得後方乘客一直把腳放在椅背上,讓她無法睡覺,所以不時會往後看一下狀況,結果就看到楊男把美美拉過去靠在自己身上,還把手放在胸部以及腰側的位置,就像是從背後摟著,「她當時睡著了都沒有反應,我們叫不醒她男友,才去跟司機說。」
▲美美醒來時發現短裙被掀開,因為太過害怕,第一時間沒有跟男友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美美接受偵詢時也坦言,當時和男友上車後就睡著了,第一次醒來是聽到有東西掉在地上,半夢半醒間感覺胸部癢癢的,好像有人在摸,於是連忙用手揮去,「醒過來以後發現我衣衫不整,外套大衣整個左右拉開,上半身的黑色毛衣也被往上拉,短裙被掀開,絲襪也往下滑,接著我覺得背部很癢,才發現內衣也被解開」,當下因為覺得不舒服也很害怕,所以趕緊穿好衣服,沒有馬上跟男友說,再次醒來時車子已經開到林口,經由前方女乘客告知,才知道她熟睡時遭到鄰座乘客騷擾。
楊男一審時被依乘機猥褻罪判處8月有期徒刑,他不滿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他的行為並非偷襲或短暫性的觸摸,客觀上已經侵害美美的性自主權,況且兩名女證人是偶然搭上同一班客運的乘客,彼此沒有任何仇怨嫌隙,沒有必要冒著偽證罪的刑責刻意誣陷,最後仍依乘機猥褻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