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美術館男女戴口罩上演激情活春宮 法院判決出爐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去年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文指出,台南美術館露台上有男女在打野戰,事後警方找到該對男女,台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量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去年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文指出,台南美術館露台上有男女在打野戰,事後警方找到該對男女,台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量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聯合報》報導,去年9月29日下午,戴著黑色口罩的35歲周姓男子與女友在台南美術館二館外側樓梯以及露台等開放區域,在遊客眾多之際竟公然性交,還不斷換地點、換姿勢,地點包括2至3樓樓梯轉角平台水泥圍牆、2樓露台透明玻璃圍牆。台南美術館表示,二館共53座樓梯,發生地點屬於室內與監視器死角,已加強巡邏。
報導表示,台南地院審酌,周男曾因公然猥褻案件被起訴,這次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及智識程度、家庭狀況,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當時網友目擊兩人大白天在美術館露台上,以一前一後,男子站姿、女子半趴伏在牆上的姿勢激戰,網友看了諷刺「行動藝術」、「急救姿勢」,並質疑「大白天的這樣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