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射政府徵用口罩大賺一筆 台中女上班族遭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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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30歲林姓女上班族,上月收到朋友用LINE傳來的訊息,指「因為有認識做口罩工廠的叔叔」、「政府規定不能出口,但用低於生產成本的價格跟廠商強制收購,並要求廠商自行吸收虧損,再用高於市場的價格販售給民眾」等,林女看了之後,將對話截圖轉貼在噗浪「偷偷說」留言板上。


影射政府徵用口罩大賺一筆 台中女上班族遭送辦
林女在噗浪「偷偷說」留言板上張貼不實訊息,遭警方依法送辦。(翻攝照片/林郁平台北傳真)

台中一名30歲林姓女上班族,上月收到朋友用LINE傳來的訊息,指「因為有認識做口罩工廠的叔叔」、「政府規定不能出口,但用低於生產成本的價格跟廠商強制收購,並要求廠商自行吸收虧損,再用高於市場的價格販售給民眾」等,林女看了之後,將對話截圖轉貼在噗浪「偷偷說」留言板上。

林女貼文標題原本是「政府叫大家不要發國難財但自己大賺一筆?!」,後來有網友提醒標題不當,有造謠之嫌,林女雖立即改為口罩八卦相關,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該內容非屬實,足以影響社會安寧,向刑事局函文告發。

刑事局電偵大隊獲報後,通知林女到案說明,林女供稱只是將朋友傳來的訊息轉貼,對自己的散布行為表示抱歉,並已將該文下架。

警方表示,行政院已在上月底公告「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為刑法所定生活必需用品。散布假訊息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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