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照顧假怎麼請? 中市勞工局設諮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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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因應延後開學,訂定「防疫照顧假」勞工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累計最多可請假14天,雇主不得拒絕。但目前防疫與請假規定尚未完備,台中市勞工局呼籲勞動部盡快具體指明,讓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勞動部因應延後開學,訂定「防疫照顧假」勞工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累計最多可請假14天,雇主不得拒絕。但目前防疫與請假規定尚未完備,台中市勞工局呼籲勞動部盡快具體指明,讓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台中市勞工局指出,12歲以下學童不宜獨自留於家中,勞動部特訂定「防疫照顧假」,國、高中家長如有照顧需求,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或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防疫照顧假」是基於因應防疫的特別措施,不可歸責於勞工,所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能視為曠工、不能強迫請事假、不能扣全勤獎金、不能以此為由解僱,但「防疫照顧假」並非公假性質,請假期間薪資由勞資雙方協商。

台中市府勞工局呼籲勞動部儘速完備「防疫照顧假」法制程序,並具體指明「強制隔離期間」勞工請假如何適用相關規定,勞工家屬得否請「防疫照顧假」且是否需要醫院證明或地方衛生機關證明等,以利各地方政府遵循。

另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的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也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台中市勞工局設置諮詢專線,相關問可打電話0972-674856、1999市民一碼通,或至台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聯合服務中心櫃台諮詢,或上勞工局官網(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查詢,

防疫照顧假怎麼請? 中市勞工局設諮詢專線
各單位動起來防疫,台中市勞工局建議勞動部應完備防疫照顧假。圖/台中市勞工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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