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兒保自治條例 拚今年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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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本月召開兒少保護自治條例公聽會,不少保母手舉抗議牌子,拒絕在居家托育空間加裝監視器。 圖/讀者提供

台南兒保自治條例 拚今年三讀
台南市政府本月召開兒少保護自治條例公聽會,不少保母手舉抗議牌子,拒絕在居家托育空間加裝監視器。 圖/讀者提供

虐童事件頻傳,因目前中央兒少法著重在「事後補救」,讓地方在「預防」層面略感不足,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兒虐零容忍」,制定兒少保護自治條例草案,要力推今年中通過議會審議,可望成全國第一個制定兒保自治條例的縣市。

台南市社會局指出,依現行中央兒少法,除了53條的「24小時通報機制」外,法條對於兒少保護實務的個案、家庭及社區等三級預防略顯不足,像是兒童未按時施打預防針,衛生所目前是以電話、明信片通知家長,但若孩童一直未有預防注射紀錄,也不會有進一步作為,台南市自治條例通過後將賦予衛生所持續追蹤及通報責任,啟動關懷機制,「化被動為主動」。

為避免與中央母法有疊床架屋之虞,黃偉哲說,該自治條例特色是著重從全民式的預防,將可能接觸兒少的民眾納入保護網,加強原分散於各機關的保護作為,以法規形式明定責任,謀求任何可以保護兒少權益、防患於未然的可能性。

目前社會局已擬定草案,預計議會下會期送台南市議會三讀審議,自治條例通過後,市府將設「兒少保護跨網絡整合服務中心」提供整合服務,如個案、家庭及社區評估,並配合警政、司法溫馨會談室服務等,建構安全度高緊急庇護。

社會局表示,公寓大廈管理及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里民大會、里長業務聯繫會報、學校、醫療機關及產後護理機構等,全部納進網絡宣導、教育、通報等,相關單位也會主動提供親職教育、育兒指導,減少潛在危機個案。

此外,在加強風險家庭追蹤部分,學校必須對高關懷列管個案主動關心、輔導,醫療機構也應提供有需求的兒少連續性醫療。對家中有輕生、施虐等高風險者及藥癮兒少都會主動關懷追蹤;對酒駕者也會主動查訪有無兒少保護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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