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涉違採購法? 中市府:得標商無力招商換人執行
2020台灣燈會文心森林公園副展區開展,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指出,經發局在官方網站公告「2020台灣燈會在台中-副展區美食區」土地出租委外經營的決標廠商與執行廠商不同家,兩人質疑市府公然違反採購法?將向監察院檢舉。經發局表示,得標廠規劃街車方式,但小吃業者招商困難,才由次優廠商遞補。
2020台灣燈會文心森林公園副展區開展,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指出,經發局在官方網站公告「2020台灣燈會在台中-副展區美食區」土地出租委外經營的決標廠商與執行廠商不同家,兩人質疑市府公然違反採購法?將向監察院檢舉。經發局表示,得標廠規劃街車方式,但小吃業者招商困難,才由次優廠商遞補。
江肇國表示,經民眾檢舉美食區發出惡臭味後,他前往文心森林副展區視察時,愕然發現經發局在官方網站所公告「2020台灣燈會在台中-副展區美食區」土地出租委託經營管理的標租決標廠商為「亞躍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與現場活動背板上所標示的「活動情報有限公司」完全不同,進一步瞭解卻發現這兩家廠商皆在一開始就有投標。江肇國質疑,得標廠商與執行廠商不同,難道沒有違法嗎?
江肇國指出,查閱公開資料發現目前負責執行的「亞躍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沒有相關的執行經驗,資本額僅20萬,當時投標的其他4家廠商資本額在500萬到1200萬之間,都有執行地方政府標案的經驗。他不解,市府的評選標準到底在哪裡?
賴佳微表示,「亞躍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有不少曾面試者負評留言,更爆曾招募女性從事「按摩業」。賴佳微說,市府把台灣燈會副展區的美食區標案,給從事招募女性按摩的公司,是要把美食區變成按摩區嗎?
採購法第第 65 條明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工程、勞務契約,不得轉包。議員質疑,如原來得標的亞躍國際沒有獨立執行的能力,憑什麼獲得標案?又憑什麼隨意把標案轉給其餘有投標之廠商?
賴佳微說,攤商透露整個燈會期的租金一攤18萬,副展區設85攤,收入約1530萬,市府僅收取138萬的權利金很不合理,更誇張的是現在還爆出得標的廠商與實際執行廠商不符,質疑市府公然違反採購法圖利廠商?
經發局表示,此案屬土地出租委託經營,去年11月評審會議選出最優廠商為「亞躍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但規劃小吃以街車方式,導致招商困難,該公司去年12月4日提出作業不及,願意將得標權利義務讓與次優廠商。因副展區12月21日開幕,經發局洽「次優廠商」是否願意遞補議約,才由「活動情報有限公司」續行履約,推動各項營運工作。
經發局說明,副展區美食區受託營運廠商對外招商,須支付市府3個月土地租金,另負責餐飲服務區、整體光環境營造、服務台、攤商洗滌區、垃圾暫存區及水電基礎工程等建置成本,清潔、垃圾清運及草皮復原等費用,雇用保全維持美食區秩序及支援市府流動攤販稽查勤務,且前開各項成本均由其攤位租金收入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