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上路 台南地院123位委員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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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勞動事件法自元旦起上路,不但大幅改善過去對勞工不利的訴訟障礙,如將舉證責任回歸雇主,法院管轄權由勞工選擇等,新增的勞動調解程序首度在司法訴訴過程納入民間人士參與。台南地院為此共聘任123位勞動調解委員,今天舉行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及座談會,院長董武全感謝各委員的付出,共同為勞動調解新制努力。

新年伊始,勞動事件法自元旦起上路,不但大幅改善過去對勞工不利的訴訟障礙,如將舉證責任回歸雇主,法院管轄權由勞工選擇等,新增的勞動調解程序首度在司法訴訴過程納入民間人士參與。台南地院為此共聘任123位勞動調解委員,今天舉行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及座談會,院長董武全感謝各委員的付出,共同為勞動調解新制努力。

今天親自參加授證儀式委員將近70位,更有多位委員遠從彰化、雲林、嘉義、高雄、屏東趕赴台南地院參與這場盛會。台南市府勞工局長王鑫基、台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許雅芬及法扶基金會台南分會執行秘書卓平仲(代等人均與會觀禮。

勞工局長王鑫基指出,新制上路,是走對的路,期許勞動調解新制上路,希望未來小案交由市府調解委員會處理,大案則交勞動法庭處理,希望勞動調解新制啟動之後,勞資調解案件都能盡快、妥善完成。

台南地院共聘任123位勞動調解委員,分為事業組委員及勞動組委員。委員現職包括同業公會理事長、公司董事長、法院或勞工局調解委員、大學教授、1111人力銀行執行長、台南市總工業會秘書長、律師、職業工會總幹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企業工會理事長、監事、心理師公會理事長、地區醫院副院長、醫學中心主治醫師兼部長等,期使勞動調解制度發揮最大的功能。

台南地院主責勞動法庭的庭長蔡雅惠說明,勞動調解程序係勞資爭議在進入訴訟程序前,由1名承審法官、2名調解委員共組調解委員會,希望藉此提升當事人自主解決紛爭功能。蔡雅惠也提醒各委員調解時應注意的相關倫理規範。

院方希望透過今日的授證,以及與新任勞動調解委員的近距離溝通,能夠開啟勞動調解新制的新頁,達成勞動事件法維護勞權及促進勞資和諧的主要立法目的。

勞動事件法上路 台南地院123位委員就位
台南地院共聘任123位勞動調解委員,分為事業組委員及勞動組委員,將近70位委員親自參加授證儀式。記者邵心杰/攝影
勞動事件法上路 台南地院123位委員就位
台南地院長董武全(左)今天為勞動調解委員授證,感謝各委員的付出,共同為勞動調解新制努力。記者邵心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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