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勞動審理新紀元 台中地院勞動調解中心揭牌
新制定「勞動事件法」昨天正式施行,台中地院為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成立勞動調解中心,今天上午舉行揭牌儀式。
新制定「勞動事件法」昨天正式施行,台中地院為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成立勞動調解中心,今天上午舉行揭牌儀式。
今司法院民事廳長李國增、台中高分院院長李伯道、台中地院院長江錫麟、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慶松等人共同揭牌啟用,以期提高司法專業效能,體現司法民主化之精神,並協助勞資雙方,尋求平衡,迅速解決爭端。
邁向勞動審理新紀元,台中地院新設勞動調解中心正式啟用;並在司法大廈七樓大禮堂舉辦勞動調解委員授證暨座談會。
台中地院院長江錫麟表示,勞資爭議事件影響勞工個人權益以及企業經營甚鉅,司法院為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遂研究制定「勞動事件法」,自昨天即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法為強化當事人自主及迅速解決爭議,創設勞動調解程序,採勞動調解前置原則,進入訴訟前先由1位法官與2位分別熟悉勞資事務的勞動調解委員(勞動組、事業組各1位)共同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希望能提高司法專業效能,體現司法民主化之精神,並協助勞資雙方,尋求平衡,迅速解決爭端。
台中地方法院為具體實現新法之良法美意,特於簡易庭辦公大樓六樓籌設「勞動調解中心」,配合其旁新規畫調解行政專區,以一站式的方式,服務勞動事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及勞動調解委員。勞動調解中心設有「當事人等候及人文藝術區」、「走道區」、「4間調解室」、「1間閱卷、評議兼準備室」,妥善規畫具溫馨感受之調解空間。
又為提高勞動事件專業審判效能,除完善空間場地及硬體設備外,台中地院勞動事件的辦理,並採取「專庭專辦」的模式。審判團隊計有庭長1人、法官6人、書記官7人,另遴聘勞動調解委員90人,均受有良好專業調解的訓練,並已舉辦多次交流會議,對調解模式、流程、勸導規範等建立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