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宣布終止花蓮文創園區契約 轉型辦公室2月成立
花蓮文創園區7年前委託民間機構新開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自今年7月起,因逐步減少營運規模,且經文化部多次要求改善未果,依契約展開協商。文化部今日表示,依契約規定,已通知新開公司於今日起終止委托營運,文化部將同步啟動花蓮文創園區轉型計畫。明年1月起,文化部所屬國立台東生活美學館之「花東原創生活節」將先行進駐。
花蓮文創園區7年前委託民間機構新開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自今年7月起,因逐步減少營運規模,且經文化部多次要求改善未果,依契約展開協商。文化部今日表示,依契約規定,已通知新開公司於今日起終止委托營運,文化部將同步啟動花蓮文創園區轉型計畫。明年1月起,文化部所屬國立台東生活美學館之「花東原創生活節」將先行進駐。
文化部表示,文化部長鄭麗君今訪視花蓮文創園區,並宣布文化部同步啟動花蓮文創園區轉型計畫,包括明年1月起,文化部所屬國立台東生活美學館之「花東原創生活節」先行進駐,擴大規模為常態活動。
此外,文化部自2月起於園區成立園區轉型規劃專案辦公室,預計採公聽會、諮詢會、座談,以及在地提案(open call)模式,廣徵地方藝文工作者及民眾對於園區轉型、發展等意見,以提出符合在地期待及永續經營之園區規畫;整體園區的全新風貌預計於明年第4季正式呈現。
文化部表示,對於花蓮文創園區空間,文化部初步規畫將整合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作為文化部文化政策區域平台,由每年均在花蓮園區舉辦花東原創生活節的台東生活美學館,擴大生活節規模,以常設方式進駐園區,並結合文化部各項政策資源。第二是開放給藝術家及展演團隊,進行創作、排練、演出、駐村、工作坊、公眾互動等藝文使用的在地藝文支持基地。
第三部分是既有文創產業推動文化新經濟的商業服務空間,例如商業展覽、特色商店、餐飲等,作為永續發展之基礎。
文化部表示,因過去「空間委託管理模式」未能充分發揮輔導文創產業效果,文化部三年前針對整體園區政策重新檢討定位。文化部除組成五大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交流平台會議,邀集各園區經營廠商共同討論資源整合及合作事宜,也廣納各方建議,檢討園區政策與分工。
文化部指出,目前除台中園區率先於107年轉型成為文資園區,其他園區也已陸續落實調整進駐業者生態及相關規範,包含「彈性空間運用,總體管制」、「純餐飲空間樓地板面積應低於10%」及「純餐飲+複合式餐飲空間應低於15%」、「提供文創業者優惠租金」、「鼓勵創作者進駐園區」等措施。另外,文化部也啟動文創園區整體政策性檢討,逐步進行個別園區轉型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