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妨害投票罪判決確定9個月未解職 議員曾玟學批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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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指出,苗栗縣頭份市田寮里長今年2月因妨害投票正確未遂罪,苗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褫奪公權3年。但竟超過9個月卻沒有解除職務。頭份市公所指出,沒有收到法院判決書,經民眾提醒,去電法院後,法院才趕緊寄出判決書,已在12月2日將田寮里長解職。苗栗地院坦承,書記官疏漏,已將判決書依規定寄給頭份市公所、苗栗縣選委會與苗栗縣政府。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指出,苗栗縣頭份市田寮里長今年2月因妨害投票正確未遂罪,苗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褫奪公權3年。但竟超過9個月卻沒有解除職務。頭份市公所指出,沒有收到法院判決書,經民眾提醒,去電法院後,法院才趕緊寄出判決書,已在12月2日將田寮里長解職。苗栗地院坦承,書記官疏漏,已將判決書依規定寄給頭份市公所、苗栗縣選委會與苗栗縣政府。

曾玟學說,他與田寮里長沒有過節,之前跑行程也會遇到,也會勘過很多次。但是這件事情實在「太扯了」。曾玟學說,去年羅正田里長的堂兄、堂嫂為意圖使其當選,遷入頭份戶籍,這在今年2月已被法院判妨害投票罪,理應在判決出來時,就應該解除職位,並擇期重新選舉。

曾玟學詢問後縣府選委會、市公所,都說「沒有收到法院判決」,這個判決一般人都可以在司法院網站中查到,公部門竟說不知道?里長就在位子上繼續當,他要求頭份市公所應立刻予以解職。

頭份市公所民政課指出,經民眾反應此問題,向苗栗地院確認後,請法院趕緊寄出判決書正本,市公所已在12月2日將羅里長解職,法院今年2月判決確定,市公所也依法追討里長一個月4萬5千元的事務費用。

苗栗地院指出,根據規定,選舉訴訟案件,除要將判決書寄給當事人外,也要寄給所屬機關,以里長此案來說,判決書同時也要寄給市公所、縣選委會與苗栗縣政府,書記官坦承有漏失,法院已在11月25日將判決書寄出。

苗栗縣選舉委員會指出,選委會將於收到縣府公文後,依法在3個月內辦理補選。

里長妨害投票罪判決確定9個月未解職 議員曾玟學批太扯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指出,苗栗縣頭份市田寮里長今年2月因妨害投票正確未遂罪,苗栗地院判處褫奪公權3年,但竟超過9個月卻沒有解除職務。圖/翻攝苗栗縣議員曾玟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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