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穿制服大跳佛舞 中市府:不觸法但應避免
近日網路流傳一段影片,有高階警官率團參加宗教活動,穿著制服跳舞引發討論。台中市議員張耀中在議會質詢時,質疑此舉違反相關規定。台中市警局、消防局表示,此舉並未違反規定,但穿制服參加非公務行程,外界觀感不佳,應避免穿制服出席。
近日網路流傳一段影片,有高階警官率團參加宗教活動,穿著制服跳舞引發討論。台中市議員張耀中在議會質詢時,質疑此舉違反相關規定。台中市警局、消防局表示,此舉並未違反規定,但穿制服參加非公務行程,外界觀感不佳,應避免穿制服出席。
網路這段影片為穿著警察制服的高階警官,在宗教活動中跳佛舞,因為動作獨特引發討論。張耀中在議會質詢說,市府所屬的警消人員,若穿著制服出現類似舉止,是否違反相關規定?他認為此舉不適當,也影響警察、消防員的形象,甚至有觸法嫌疑。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依照警政署指示,警察同仁穿制服參加類似活動,並未違反警察制服條例,也不涉及刑法159調冒湧公務員服飾等規定,但非執行公務時,穿著制服參加宗教活動,容易造成觀感欠佳,將提醒警察同仁注意。
台中市消防局長曾進財說,他不贊同消防員穿制服參加非公務的公開行程,如果還有類似跳舞等舉動,更容易引發不良示範。
台中市議會警消環衛委員會表示,市府所屬的警消人員,如果是代表所屬機關出席類似的宗教或私人場合,穿制服無妨,但除公務活動外,不得穿著制服參加類似的私人活動,以免影響社會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