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學只勸沒罰 強迫入學條例挨批虛設
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表示,市府很重視強迫入學方案,學童未入學應如實開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教育實施,規定強迫入學,但北市開學至今3個月,還有7名學生中輟沒有入學,分屬4個行政區。議員王浩發現,區公所未曾開出強迫入學罰單,仍以勸導為主,強迫入學條例形同虛設。
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昨審查區公所預算,議員也認為,部分區公所有編未依規定入學罰金的預算,有的卻沒編,若沒編預算,公務員通常不會開罰,質疑未編此項預算的區公所有意隱瞞,不想讓議會知道有多少學生「不見了」。
強迫入學條例規定,凡應入學而未入學的適齡國民,學校應報請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家庭訪問,若因家庭清寒或變故,可依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解決困難。若父母及監護人經勸告後仍不送孩子入學,先以書面警告,限期入學,仍不遵行可罰300元以下罰款,可連續處罰至入學為止。
市政府調查,萬華區有3名國小學童因家庭因素,父母不讓孩子去上學,區公所已透過社福單位介入,另一名是媽媽不讓入學,已經發出勸導單,但是議員批評開學至今已3個月,學生沒入學,還只開勸導單?
另外,松山區有1名學童已列失蹤人口,目前找不到;信義區一對兄妹,經查是搬到新北市林口區在家自學,士林也有1人戶籍在但人不在,已報請警察局協尋。
民政局長藍世聰指出,市府很重視強迫入學方案,警察局等單位組成強制入學委員會,至於學童沒入學卻未開罰父母,並非沒編預算就不能開罰,只是過去以勸導為主,未編預算的區公所也要檢討,應如實開罰。
藍世聰也表示,學童失蹤或者找不到,不會結案,一定要找到人為止,但入學時間到卻沒入學,原因很多,可能是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