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收回中火許可權 議員槓環保署
中市議員李中批評環保署限縮地方針對中火燃煤機組的自主審查權,不顧台中人的權益。 記者陳秋雲/攝影
台電中火10部燃煤機組操作許可證展延期限快到了,市議員李中指出,環保署近期修正空汙法及許可證管理辦法,把審查權力收歸中央,直指中市府的自主審查權被剝奪。他問環保局長吳志超,如果台電做不到減煤1104萬噸,環保局聽中央的,還是運用市府的自治條例來管?吳表示,當然採用自治條例處理。
空汙是台中人的夢魘,李中說,市府環保局為改善空汙,依照前市府訂定的生煤管制條例,要求台電中火應將生煤使用量降到1104萬公噸。
如果台電中火沒做到,環保局原本可依「固定汙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不准展延許可證,但台電日前則嗆市府要依法行政。
李中表示,他查詢結果,原來環保署8月1日修正「空汙法」,9月26日修「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以「建立許可證審查全國一致性原則」為名義,把審查核發許可證的權力收歸中央,實際上是限縮地方政府自主審查及許可的權利,環保署應維護人民環境品質,卻與成立目的背道而馳,李中高喊乾脆廢了環保署。
李中問環保局長吳志超,環保署的修法如與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牴觸,環保局要聽誰的?吳志超秒回「當然是地方自治條例」,李中笑稱「英明」。李中表示,市長盧秀燕應堅定要求台電中火先將4部舊燃煤機組除役,再談新增燃氣機組,另要求環保局要站在維護台中市民權益的立場,堅持落實生煤管制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