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最後手段 培養殺手細胞滅癌
今年是台灣細胞治療元年,身為全台第三家、東部第一家審核通過細胞治療計畫的花蓮慈濟醫院,陸續收治二名大腸直腸癌末期患者,皆為癌細胞擴散至其他器官、且放化療幾乎失效,經評估後,利用細胞治療再搭配標靶藥物,祈求一線生機。
今年是台灣細胞治療元年,身為全台第三家、東部第一家審核通過細胞治療計畫的花蓮慈濟醫院,陸續收治二名大腸直腸癌末期患者,皆為癌細胞擴散至其他器官、且放化療幾乎失效,經評估後,利用細胞治療再搭配標靶藥物,祈求一線生機。
衛福部去年開放細胞治療後,引發廣大癌友關注,成為開刀、化療、放療、及標靶治療皆無效後的第五項癌症治療新選擇。
細胞治療分兩大類
細胞治療是什麼?花蓮慈濟醫院幹細胞與精準醫療研發中心主任李啟誠表示,可分兩大類,一類是將免疫細胞改造基因,另一類則無。
前者例如CAR-T療法,適用於少數的血癌治療。但李啟誠說,CAR-T牽涉基因改造,雖療效優異,但不少臨床試驗患者發生顯著副作用,嚴重者甚至送加護病房插管,因屬高風險治療方式,且還需更多臨床試驗,衛福部並未開放。
利用自身免疫細胞
衛福部開放的細胞治療為不可基因變造,方法是萃取病人的免疫細胞並於體外刺激、培養、活化,再輸回患者體內,以增強免疫系統來消滅癌細胞。李啟誠說,國內外文獻證實該方法溫和有效,僅少數人出現發燒或是輸血過敏反應。
花蓮慈濟醫院今年8月獲得核可,可培養殺手細胞(CIK)至數億顆,再圍剿癌細胞,而適應症為第四期的肺癌、食道癌、胃癌、大腸結腸癌、乳癌、肝癌、腦瘤與腎臟癌等8項實體癌。近期也剛提出一到三期實體癌的適應症申請。
治療條件門檻偏高
李啟誠提醒,細胞治療的納入條件除了標準治療無效,病人存活期至少要逾3個月,才能看到療效;體能活動也不能太差,至少可起來走動,以免細胞功能太弱。另心肺和肝腎功能不能太差,血球數不能太少,也不能有太多感染等。
為何這麼嚴苛?李啟誠說,目前健保不給付細胞治療,自費價約100至200萬元不等,況且細胞培養需2到3周,完整療程也需耗時約4個月,若讓太衰弱的末期病人花大錢治療卻看不到效果,有違醫學倫理,也枉費實驗室的努力。
不過,李啟誠認為,若病友經濟許可,而且也跟原主治醫師充分討論,確認標準治療的效果已經有限,例如腫瘤再復發且具抗藥性等,歡迎病友向衛福部核可的細胞治療團隊進行諮詢,了解合併細胞治療的可能性,以換取活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