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囝仔人有耳無嘴」過時了 鄭文燦:孩子有表達的權利
11月20日為國際兒童人權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於今日舉行「108年度桃園市國際兒童人權日系列活動」,除了宣導要重視兒童的權利,像是不可以未經孩子同意就看日記或信件外,特別還表揚推展早期療育的專業人員、團體及家長,期望打造出能讓孩子健康成長的社會,使兒少人格充分發展,獲得全方位照顧。
11月20日為國際兒童人權日,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於今日舉行「108年度桃園市國際兒童人權日系列活動」,除了宣導要重視兒童的權利,像是不可以未經孩子同意就看日記或信件外,特別還表揚推展早期療育的專業人員、團體及家長,期望打造出能讓孩子健康成長的社會,使兒少人格充分發展,獲得全方位照顧。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為響應國際兒童人權日及推廣兒童權利,台灣於103年11月20日正式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鄭文燦指出,早期兒童照顧多聚焦於兒童安全及學習成長,但兒童權利公約是以18歲以下孩子為主體,有4大原則包括生存及發展、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表意權等。
鄭文燦更進一步舉例說明,他表示,要學習尊重孩子的隱私權,孩子會擁有自己的空間、日記及信件,這些皆有孩子自己的隱私權,家長需要多給予尊重,此外,面對大人世界,孩子也有表達情緒及意見的權利,古時候的人說「囝仔人有耳無嘴」,鄭文燦說,那個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要尊重孩子的個人意願,用溝通的方式和孩子商量。
今日更表揚推展早期療育,像是慢飛孩子早期發現而進行治療的5名專業人員、1個團體及7名家長,此外還有CRC短片徵選獲獎學生的頒獎典禮,從CRC徵選短片中可以看到孩子們的創意及對自身權利的關注,更可以呼籲大人們重視兒童權利,鄭文燦也表示,這些進步的觀念對台灣社會來說是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