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高雄市長三年? 葉匡時:法律不允許
高雄市副市長葉匡時今天在高雄市議會受訪時指出,他是從10月16日代理高雄市長職務,代理三個月到明年1月16日,不論高雄市長韓國瑜是否有當選總統,韓應該先銷假,回復高雄市長職務。
高雄市副市長葉匡時今天在高雄市議會受訪時指出,他是從10月16日代理高雄市長職務,代理三個月到明年1月16日,不論高雄市長韓國瑜是否有當選總統,韓應該先銷假,回復高雄市長職務。
葉匡時說,明年1月11日總統選舉結束,高雄市韓國瑜就回高雄了,不管有沒有當選仍先要回復市長職位,如他當選,總統就職是5月20日,所以在5月20日前他仍是高雄市長,如果沒有當選,當然就回復市長身分,強調僅是代理三個月。
葉匡時在接受其他媒體訪問時,被問到否會「代理三年?」,葉匡時說「我想也沒這個能力!」,法律上是不容許,依現前法律,市長職務任期未到一半,出缺就必須改選,「所以不可能有一人去代理三年!」
葉匡時說,代理頂多就是代理半年,如果再多,也可能是那位市長有什麼原因,通常就是補選。
是至是不是常要幫韓市長圓話,葉匡時受訪時說,在「有和沒有之間!」,葉匡時立即回應說「這樣不對嗎?」、「你們自己想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