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流中心人事 文化局長:有董事串連要改任用辦法
高雄海洋及流行音樂中心(簡稱高流中心)人事案連續兩天被搬上高雄市議會議事殿堂,針對撤回林姓機要祕書出任高流中心副執行長一事,文化局長林思伶今天說明,因部分董事串連要修改執行長、副執行長任用辦法,令人感到驚訝才撤案。林思伶也強調,因有關利害衝突關係的母法下月將實施才修法,才會修改自治條例。
高雄海洋及流行音樂中心(簡稱高流中心)人事案連續兩天被搬上高雄市議會議事殿堂,針對撤回林姓機要祕書出任高流中心副執行長一事,文化局長林思伶今天說明,因部分董事串連要修改執行長、副執行長任用辦法,令人感到驚訝才撤案。林思伶也強調,因有關利害衝突關係的母法下月將實施才修法,才會修改自治條例。
林思伶今天受訪時表示,今天和昨天有議員提到要「安插」人事到海音中心之事,「安插」這字眼非常奇怪,她6月17日就任文化局長時,高流中心已經沒有執行長,7月25日原來的副執行長辭職,但今年底高流中心有一場非常重要的測試場,她與核心幕僚討論時,想到趕快幫高流中心找到一位對測試場有幫助的副執行長,她覺得同仁做這樣的建議一定是好意,就去找什麼樣的人適合做副執行長。
她說,高流中心8月1日就要開董事會了,就一個星期的時間,又想到高流的伙伴對音樂節目製作和宣傳是有經驗的,所以要趕快找到傳播行銷和產業經營的人,因為在自治條例裡說高流需要好幾類人才,包括傳播行銷、音樂節目製作、還有產業經營;大家知道高流的量體非常大,將來招商會是高流除了音樂製作以外非常重要的工作,招商和傳播行銷做得好,將來才有可能自籌比例提高。
她表示,這是文化局當時的考慮,也按照「過去所有的行政程序或過去高流所有的作法,把議案提到董事會去」,可是在8月1日開董事會時,她非常的驚訝,董事裡竟然在還沒有開會之前就串連並提案要改變過去產生執行長或副執行長的辦法,開會的過程,她先處理其他議程,她也說她完全的尊重,有幾位董事在認識她並聽完當事人(林姓機要祕書)自我介紹之後,覺得可以接受,所以希望和簽名提案的幾位董事再找機會聊一聊,他們就自己去商量,可是回來之後還是有董事堅持要改變辦法。
林思伶說,她是主席,當事人在場,而且做了自我介紹,她和文化局遵照高流過去所有的做法在做,為什麼那天在不認識她、也不認識當事人的情況下,會有董事要做那樣的事情?她覺得那有害未來的溝通,所以當時就撤案(指林姓祕書出任副執行長案),並認為如果大家對當事人不認識,是不是以後再多多的交流?
她也希望高流的董事能真正幫助高流推薦未來的執行長或副執行長的人選,可是 到目前為止我也沒有收到任何推薦,她甚至去請幾位董事問他們依照他們的專長 ,可不可以來出任高流執行長?
「當我們用客觀和專業的方式在處理行政法人的過程當中,我們發現如果真的有極少數的董事利用這樣的機會做一些政治操作或妨礙了行政法人的發展,會是非常可惜的事情。」林思伶表示,昨天和今天議員的質詢是來自於什麼,其實是另外一個故事。
她提到之所以修改高流及文化局相關行政法人的自治條例,是因為有利害衝突關係的母法通過,12月要實施;利害衝突法的修改對於任何行政法人的董監事權責有一些規範,所以文化局必須去修改自治條例和行政法人的相關法規。
民進黨議員質疑修改這些自治條例是因為林姓機要祕書要出任高流中心副執行長的關係,林思伶說,完全沒有關係,而且下一位不見得是林祕書,因為那個事情已經過了,這樣的說法她昨天第一次聽到,非常驚訝,希望不要有人引用議員錯誤的詮釋或議員自己的詮釋,這對林姓祕書也不公平。
被問到認不認識李佳芬、高雄觀光局主任祕書高美蘭時,林思伶說她不認識,林祕書比她早到文化局,她也不告道林祕書認識誰,她們是非常好的合作伙伴,她到文化局之後知道文化局大部分的同仁都非常認真,有能力,大家合作非常愉快。
林思伶鄭重聲明,從昨天跟今天的議員質詢中,她發現文化局裡面是不是有「專門的同仁」把內部還在開會討論、甚至非正式會議的資料都外傳?這件事情相當為害公務員倫理和組織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