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光!電視牆、招牌光害 居民失眠、駕駛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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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區夜間燈火通明,LED電視牆、閃爍式招牌成為新光害,環保署尚未制定輝度標準與取締規範,地方政府只能柔性勸導。 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就是那個光!電視牆、招牌光害 居民失眠、駕駛眼花
都會區夜間燈火通明,LED電視牆、閃爍式招牌成為新光害,環保署尚未制定輝度標準與取締規範,地方政府只能柔性勸導。 圖/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隨著都市發展,各式電視牆、閃爍式燈光招牌已成為都會區新公害。以台中市政府周邊為例,不少LED電視牆夜間大放光明,但周邊住戶苦不堪言,也有駕駛陳情干擾視線,但中市府表示,中央尚未制定光害標準與罰則,只能柔性勸導。

中市府環保局表示,市府周邊有家知名企業,屋頂裝設LED電視牆,播放動態影片,經過的人眼球都被吸引,但刺眼的亮度引起周邊住戶不斷陳情;有住戶說,住家窗外對著電視牆側面,得用最厚的遮光窗簾,但閃爍的燈光仍讓眼球很不舒服。

台中市環保稽查大隊表示,常有駕駛投訴,路邊閃爍式招牌或電視牆太刺眼,例如台灣大道或河南路上,都有民眾陳情光害問題,開車時會影響視線,甚至曾差點釀成車禍。

中市府都發局表示,這類光害問題很多,有西屯民眾投訴,住家正對著LED電視牆,晚上被「閃」得難以入眠,長期下來造成失眠、焦慮等問題;不過目前光害問題仍無法可罰,市府通常會稽查廣告物設置是否符合規定,若未依規定請照或申請許可,可依法開罰。

稽查人員說,光害問題在住宅區也有,因為住宅區1至3樓可從事商業活動,有些店家採用閃爍式燈光招牌,光線明滅變化刺激視線,有的在屋頂裝設電視牆,成為住宅區光害。

環保局表示,都會區光害等問題,目前環保署仍未制定光害輝度標準,也沒有取締規範,目前只能柔性勸導,請業者配合,並函請都發局前往稽查廣告物;像市府周邊的電視牆,經多次協商後,業者同意在夜間10點後降低螢幕亮度,陳情案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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