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10%服務費進誰口袋? 議員:應健全機制顧勞工
10%服務費放進誰的口袋?台中市議員張耀中今天在議會質詢說,餐廳消費結帳時幾乎多了一筆10%服務費。有外國人士付帳時質疑這筆服務費加到餐廳消費總價中,進誰的口袋呢?
10%服務費放進誰的口袋?台中市議員張耀中今天在議會質詢說,餐廳消費結帳時幾乎多了一筆10%服務費。有外國人士付帳時質疑這筆服務費加到餐廳消費總價中,進誰的口袋呢?
台中市餐飲業店家上萬,服務業興盛。議員張耀中說,現況服務費幾乎由餐廳收取,並非專給服務員,餐點總價的10%通常明定在菜單最下方,法界人士認為,點餐後就代表同意給付服務費。
數年前有北部國稅局曾主張餐飲加價10%服務費不應用一般營業額課稅,而應用特別收入課稅。
張耀中舉例說,其他國家例如帛琉不收服務費,價目表標多少就付多少。美國紐約用餐結帳給20%起跳的小費,明顯是給員工,老闆一毛錢都不會拿。鄰國日本則沒有收小費及服務費的習慣,而東南亞的泰國、越南等地就是小費國家,給多給少也可以。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菜單上有寫收10%服務費,視同已有揭示,如果有消費爭議可向消保官投訴。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目前沒有相關投訴,如勞工有意見可向市府提出,依法辦理。
張耀中認為消費定價本身已包含服務的人事成本,如果主管機關沒有明文條例或者明確解釋,很容易造成消費糾紛,建議市府相關局處研商機制辦法,積極讓商業機制正常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