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容積停車位 桃園市7385個未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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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處認為享停獎容積的建築,停獎車位應該開放供公眾停車,而且要申請營業登記。 記者鄭國樑/攝影

獎勵容積停車位 桃園市7385個未開放
審計處認為享停獎容積的建築,停獎車位應該開放供公眾停車,而且要申請營業登記。 記者鄭國樑/攝影

桃園市府推動獎勵建築物室內公用停車空間,卻未落實抽查開放情況,導致107年有7385個獎勵車位未開放供公眾使用,等於讓建商享受容積獎勵,卻不依規定開放,桃園審計處認為應落實管理。

新竹縣市在107年有1836個停獎車位,429個未開放,苗栗有452個停獎車位全部未開放,該如何處理,還待商榷。

桃園市一條約8公尺寬的街道,兩棟豪華大樓社區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都有停車收費指示,但是一個停車空位數經常顯示為「0」沒車位,斜對面另一棟大樓入口就寫著停車須知,就像一般收費地下停車場出入自如。

這些大樓通常都是停車獎勵空間建案,但是開放的程度個別不同,除了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和台北等11縣市也都有類似的情形,桃園的申請停獎件數、停獎車位和未開放車位數最高,衍生建案享受容積增加,停獎車位卻未開放的怪事。

桃園市府工務局指出,當初適用的停獎辦法因為爭議多,在101年12月31日廢除,現在要求社區取得營業登記會惹議,市府目前管理原則是只要當停車使用就沒問題,不一定非得開放公用使用,是審計與地方政府對法規的見解和執行程度有不同看法。

審計處認為,雖然停獎法規已經廢止,但是早先獲得獎勵容積的建案,獎勵的車位仍要完成營業登記,開放給公眾來使用,否則獲得容積卻不開放獎勵的車位,有違原先獎勵精神。

而建管單位強調既然法規已廢止,只要停獎的車位還是停車使用,不宜被認定違規,也不需要辦理營業登記,不過建管處的說明未被審計處所接受,要求落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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