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都更分回房租金比社宅低? 議員:賤租市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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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市更新分回的房地,租金疑比社會住宅還低,遭議員王鴻薇質疑賤租市產。記者楊正海/攝影

北市都更分回房租金比社宅低? 議員:賤租市產
北市都市更新分回的房地,租金疑比社會住宅還低,遭議員王鴻薇質疑賤租市產。記者楊正海/攝影

台北市財政局為有效利用市產,將新北市景安路的「冠德大境」都更分回房地,委由出租管理商開發利用,但是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發現,該建案屬豪宅等級,財政局決標租金價格卻很低,一坪僅319元至332元,比台北市社會住宅的一坪695元還低,痛批市政府賤租市產,應該收回做社會住宅使用。

對此,北市財政局非公用財產開發科長林昆華說,該案的地點、房型、格局、坪數,不符做為社會住宅使用;至於決標價比社會住宅和一般市價行情低,是因房間沒有裝潢、冷氣、熱水器、瓦斯爐,也不包含管理費。

北市這批都更分回房地,位於新北景安站兩側,一案93戶、另一案115戶,總計208戶,包含車位,坪數為43坪至62坪不等。

王鴻薇說,該建案在租屋網的即時租金,大約一坪800元,但財政局的決標金額,一坪卻僅319元至332元,兩者相差了500元之多,難怪業界有人說該標案是暴利,誰標到誰賺翻。

王鴻薇還發現,投標過程中,投標人應為合法登記的公司,營業項目包括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不動產租賃業、租賃住宅代管業、租賃住宅包租業,且總資本額3000萬、非拒絕往來戶等;另投標須知中,投標應檢附文件還應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但最後得標的業者,沒有該項服務業登記證,卻能得標,質疑投標過程有重大瑕疵。

林昆華說,此案共兩標,當初只有一家來投標,另有3、4家來詢問過,但最後認為有風險,因此沒有來投標,還曾流標過,絕非暴利。

至於投標應檢附文件爭議,林昆華表示,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只是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之一,並非唯一必要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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